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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恶势力赌博团伙案一审公开宣判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08-09 10:28:50
摘要:2019年8月5日上午,由津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等17人恶势力赌博团伙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李某勇、才某炬等17人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恶势力赌博团伙案一审公开宣判庭审现场津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勇等人为垄断和掌控津市市原灵泉镇赌博市场,采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并开设赌博招揽他人赌博,...

2019年8月5日上午,由津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等17人恶势力赌博团伙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李某勇、才某炬等17人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

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恶势力赌博团伙案一审公开宣判

庭审现场

津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勇等人为垄断和掌控津市市原灵泉镇赌博市场,采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并开设赌博招揽他人赌博,收取赌资近50万元。为了确保案件办理质效,津市检察院依法采取提前介入、补充侦查等措施,积极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精准把握案件证据、厘清定罪量刑的依据,就辩护人提出的罪名不成立、定性不准确等辩护观点和意见发表了有力、有理、有节的辩论观点,并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详细阐述,对恶势力赌博团伙的罪行作出了有力的控诉,详尽回应了社会的关切,不但提升了法治信仰,也维护了司法公信力。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津市检察院重拳出击,认真履职,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该案的判处,有力打击了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 程秋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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