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鲍某向何某借款1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约定每月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支付利息,还款日期为2018年2月21日前。
借款到期后,鲍某没有按约还款。因鲍某离家出走,何某多次联系鲍某要求其还钱未果。于是何某多次带人到鲍某的母亲所持股份的学校采取用扩音器、拉横福、立竖牌堵校门等方式威逼其母亲还款。鲍某母亲及学校校长多次劝说何某不要用这种过激方式催款,鲍某母亲希望何某给点时间联系鲍某,并答应会积极联系鲍某问明情况后协助鲍某处理此事,或者采取合法方式催款。何某不听劝阻,多次到鲍某母亲学校闹事,既给鲍某父母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也严重影响了学校教学秩序,给学校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后来学校不得不报警。派出所出警后对何某作出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何某被拘留后深感后悔。
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如果以违法的方式催讨,否则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借款有风险,希望大家借钱时谨慎考虑,以免造成追悔莫及的后果。( 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庄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