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0日,被告胡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鼎城区蔡家岗镇舒公殿村左垱组路段转弯时,与华某某驾驶的普通摩托车相撞,致华某某及搭乘摩托车上的原告许某某受伤,二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鼎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为被告胡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华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许某某无责任。原告受伤后被送医院治疗,出院后许某某伤情经鉴定已构成十级伤残。因赔偿事宜双方协商未果,许某某诉至法院。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举证期限内,事故车辆的承保公司对许某某的伤情提出了重新鉴定,认为许某某膝盖处的伤情达不到十级标准。但是原告方代理人陈述,许某某因为这场交通事故,不仅仅膝盖受伤,她的头发也全部脱落,代理人为此咨询了不少的鉴定机构和医院,可惜的是,目前因为技术方面的原因,无法对其头发脱落的伤情做出一个合理的伤残等级评定,因此综合伤情做出了十级伤残的评定,但是对于该伤残等级,原告方也很无奈,对于如何治疗医院也无法给出明确的建议,头发能否再次生长也是未知。另外,保险公司对原告提出的误工费标准也有较大异议,因为许某某事故时在某机场从事实习工作,一个月后即将转正。该行业的工资标准较高,且因为发生事故,许某某头发脱落,也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因为双方对伤残等级和误工费有较大的分歧,无法达成调解。法庭按期组织了庭审,开庭过程中,许某某才带着帽子现身庭审,这也是法庭第一次见到该伤者,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按照流程顺利结束庭审。庭审后,许某某在办公室摘下帽子给法官和保险公司查看,大家对于她的伤情既同情又无奈。
庭审后,考虑许某某伤情特殊,虽然伤残等级无法做出一个合理的评定,但是头发全部掉落对于花季少女来说,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可能不亚于评定出的十级伤残。承办法官积极主动和保险公司代理人联系沟通,分析了许某某的伤情和实际影响,并向保险公司负责人真实客观说明了许某某伤情的特殊性,希望该案能按照合理标准进行判决。经过多次沟通和调解,该案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定期宣判。因事先已经做了充分的工作,保险公司没有提出上诉,减少了当事人的领款时间。
该案依法判决后,保险公司按期履行了打款义务。许某某也按时来办理了领款手续将赔偿款领走,也希望当事人能够及时积极配合后续治疗。作为办案法官,都希望能够通过一次次公正的判决最大程度上减少当事人的身体或者心理上的损伤。(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徐巧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