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的小吴是一名菜商,经常给茶社供应蔬菜,连他自己都没想到,去冰箱里检查个菜况竟然也会受伤,右手被冰箱内侧的隔层割伤,导致手掌肌腱断裂,而“伤人”的冰箱存在质量缺陷,最终,桃源县法院判决“伤人”冰箱的销售者,即某酒店用品店赔偿小吴损失4万余元。
冰箱作为一种食物保鲜的储存容器,几乎是每个家庭必备的电器产品,没想到这样一种常见的电器也可能是伤人的“原凶”。菜贩子小吴长期为一家茶社供应蔬菜。今年九月,应茶社老板罗某的要求,小吴为其采购了五斤莲子,存放在茶社厨房的冰箱内。
食用一段时间后,罗某反应莲子未去芯,小吴便打开冰箱查看,却不小心被冰箱内侧的隔层割伤右手小臂。经司法鉴定,小吴右前臂挫裂伤,右掌长肌腱断裂,需住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小吴了解到,这台名为“冰立方”的四门冰柜系罗某采购于常德市某大型酒店用品店。于是,小吴将罗某与该酒店用品店一并起诉至法院,并申请有相关资质的检验认证机构对冰箱质量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该台冰箱,受检项目结构不符合标准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的要求,存在质量缺陷。
经过审理,最后法院判决“伤人”冰箱的销售者,即某酒店用品店赔偿小吴损失4万余元。(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伍梦霞 于宗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