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罐头嘴法庭受理了一起姑父与侄儿之间的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本应该亲如家人的两人为何会对簿公堂?事情到底是怎样的呢?
2013年开始,姑父童某贵与侄儿张某清及案外人帅某福三人合伙承包房屋承建工程,案外人帅某福主要组织承建工作兼会计,侄儿张某清主管现金结算。至2016年底三人平分工资,因童某贵与张某清系亲戚关系,张某清便以其子女需学费等理由将童某贵所应得的现金17598元分几次拿走。姑父童某贵考虑到侄儿张某清家里经济困难,两个小孩正准备考大学需要学费,以为张某清过不久会自觉将该笔工程款返还回来,就暂时作罢。可不曾想,童某贵多次催讨张某清均以种种理由拖延还款,童某贵碍于亲戚之情,多次请家中的长辈和村里的干部进行调解,但张某清均以其工程款未最终结算及家中经济困难等借口为由拒绝还款,最终童某贵实在气愤不过,便一纸诉状将侄儿张某清告上了法庭。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陈彬认真分析了案情,考虑到事实情况,案外人帅某福也到庭作证,双方当事人又是亲戚关系,遂决定对本案进行调解。承办法官是一名拥有多年审判经验的老法官,年轻时曾经在双方当事人村里驻点办过案,调解过程中,陈彬法官便和双方当事人拉起了家常,聊起了曾经驻村办案的经历,一下子就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拉近了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这时承办法官再诚恳的与张某清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并将法院执行现状、力度、措施、影响告知了张某清。被告张某清一下子改变了最初强横无理的态度,最终红了脸、低了头对着姑父道歉认错,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清分两次将该笔不当得利款返还给姑父童某贵,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后语:汉寿人民法院罐头嘴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庭,处在社会矛盾的最前沿,如何最大程度的化解当前日益增多的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是法庭的工作重点,而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定纷止争的能力,调解作为一种民事诉讼结案方式无疑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本案中,原被告因系亲戚关系,亦是近邻,如何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调解无疑是最佳的方式。(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