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孝子”的幌子,干着“逆子”的坏事。桃源一赌徒李某为偿还赌债,竟以尽孝心的名义抢夺珠宝店的金项链。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抢夺案。
2019年5月3日傍晚,桃源县漳江街道某珠宝店内进来一位“特殊客户”李某,李某向店员谎称要为其父亲购买一条黄金项链以尽孝心,店员拿出了几款项链,李某挑中了一条重27.02克的黄金项链,并进行了试戴。随后,趁店员不备之际,李某突然携带该黄金项链迅速逃离现场,店员及保安立即追赶未果,当即报警处理。经价格认定,该黄金项链价值9450元。
2019年5月8日,李某被抓获,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并供述事后已将抢夺的黄金项链低价出卖,所得赃款已用于偿还赌债和消费。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官说法:百善孝为先,但不要打着孝敬的幌子,骗取他人信任以夺取钱财,否则终究会被绳之以法。(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伍梦霞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