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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法院开展涉恶案件集中宣判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10-16 16:52:12
摘要: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10月15日,汉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两起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涉案人数4人,2名罪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受到法律严惩。同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法庭现场本次集中开庭宣判,汉寿法院对王某、曾某、刘某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窝藏案,戴某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进行公开宣判。其中,被告人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

 

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10月15日,汉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两起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涉案人数4人,2名罪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受到法律严惩。同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

法庭现场

本次集中开庭宣判,汉寿法院对王某、曾某、刘某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窝藏案,戴某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进行公开宣判。其中,被告人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曾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被告人刘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被告人戴某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代表委员旁听庭审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汉寿法院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攻势,坚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对涉恶案件集中公开宣判,充分表明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覃丹 刘思琴)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