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刘沫
3月23日,罗某、张某等五人来法院办完了领款手续,随后我将这五笔案款进行了发放,至此,这五件劳动争议补偿案件净执结完毕。
今年年初,我接到了这5件劳动争议调解协议执行案件,罗某、张某等五位申请人均是被执行人某科技公司的普工,该科技公司应支付罗某、张某等五人欠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五万元至十多万不等,五人共计五十余万。
被执行人某科技公司我也算是了解,我们法院就处理过涉及它的数件纠纷,它的经营一直困难,资金流十分紧张,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深知执行到位的难度。
我按照惯例对涉案科技公司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不出所料,没有可供执行财产,随后我对该科技公司的不动产、股权等信息进行了调查,发现该科技公司尚有厂房,其上已经向银行设立了抵押权。
我将查控情况第一时间告知了张某等五位申请人,五位申请人表示理解公司暂时的困难,而且公司法人代表一直和五位申请人有联络,从未推脱责任,只是公司经营现实实在不堪,暂无能力支付。五位申请人对公司也有一定感情,遂同意不对公司的厂房进行查封,公司存续,他们的工资才更有可能得到支付。
就在我准备进一步展开工作的时候,新冠肺炎疫情来势猛烈,执行工作进入了停滞状态,在这样的情况下,本案执行到了僵局,陷入了执行不能的困境,就法律上而言,终结本次执行毫无问题,但在感情上,我并不想放弃,一边是靠着工资生活的辛苦工人,一边是苦苦支撑的初创企业,双方都折腾不起。
一直到今年三月初,在疫情逐渐被控制,复工复产有序进行的情况下,申请人罗某向我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某环保建材公司有意落户,可能租赁被执行人科技公司的部分厂房。我立刻向被执行人核实,被执行人表示确有此事,我又与环保建材公司取得了联系,在多方考虑下,建材公司最终租赁了被执行人科技公司的厂房,被执行人科技公司亦同意直接将第一年的租金支付给罗某等人。
租赁合同签订后,建材公司直接将50余万元汇入了本院执行账户,便有了文章开头罗某等人领款的一幕。
当前,新冠疫情对各行各业产生的影响正在逐渐退去,社会运转正逐步转入正轨,本次案件的执结给我带来了强大的信心,它或许就预示着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前进,春天已经来了,万物都在复苏,我会一步一个脚印,与我的战友们一同坚定的走在促进执行的大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