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法庭的门铃响了。保安员对来访者进行了询问登记,得知来访者是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喻某某,此案已于十多天前调解结案。喻某某娘家在宁乡市,嫁到西洞庭,所以她说:“刚开始我很担心,我觉得我一个外地人,又是被告,法庭能不能为我做主。经过多次耐心调解,法官维护了我的权利,我非常感激。”
喻某某想找案件的承办法官律伟,向他赠送锦旗。保安员告诉她律法官外出办案下午才能回来,而喻某某又急需赶回宁乡市,律法官得知以后,遂安排法官助理接受赠送的 “执法人性化,廉洁又高效”锦旗,并感谢她对法庭的信任。
在法官的工作中,这是一起再普通不过的案件,但对当事人来讲,却关系到她之后的人生。本案因财产较多,又有婚内涉及财产的协议,但协议约定的不明确。男方认为根据婚后协议,女方仅能分得到十多万元。女方喻某某认为协议约定不明,没有实际履行,且在协议之后双方又共同生活了十年,应平均分割财产。本案经过开庭,以及开庭之后数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喻某某分得门面房一套及存款十多万元、面包车一辆,并在承办法官的督促下双方很快自动履行完毕,喻某某的后半生有了基本的物质保障。
该案案结事了,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鼎城法院一直秉承公信立院的理念,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融媒体记者:赵凯 通讯员: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