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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司法为民暖人心 锦旗飘飘谢意浓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5-03-11 12:00:29
摘要:“感谢承办法官为我们老百姓做的实实在在的好事!赔偿这么快拿到了,我现在腿里的钢板取出来了,走路不用再一瘸一拐了,也不用再为这个案子发愁了!”3月10日上午,当事人李某特意穿了一套喜气洋洋的红棉袄,满怀欣喜带着女儿来到桃源县人民法院,向承办法官送上了锦旗。据悉,2023年5月,李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杨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十级伤残。经交通部门认定,杨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次要责任,后因赔偿金额产生分歧...

“感谢承办法官为我们老百姓做的实实在在的好事!赔偿这么快拿到了,我现在腿里的钢板取出来了,走路不用再一瘸一拐了,也不用再为这个案子发愁了!”

3月10日上午,当事人李某特意穿了一套喜气洋洋的红棉袄,满怀欣喜带着女儿来到桃源县人民法院,向承办法官送上了锦旗。


据悉,2023年5月,李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杨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十级伤残。经交通部门认定,杨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次要责任,后因赔偿金额产生分歧,李某诉至桃源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21.3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因李某对交通事故多项赔偿事宜不清楚,多次前往法院咨询承办法官,交流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李某系低保户,因身体不好只能偶尔做零工赚取收入,小腿内侧因交通事故受伤打入钢板,一直未能取出,需等待保险公司赔偿后才有钱去医院把钢板取出。

“法官,我小腿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了,里面还打着钢板,我家里条件困难,希望你们能帮我早点拿到钱,我好去医院交钱把钢板取出来。”李某向承办法官诉说道。

考虑到李某的小腿急需手术,承办法官迅速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前两次调解过程中,被告保险公司对李某提出的误工费、财产损失等赔偿项目提出异议,认为李某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以上损失,而李某则认为自己虽做零工,没有固定收入,但是仍应该得到误工费的赔偿,而护理费及一千余元的财产损失也确实产生,双方多次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并未放弃,而是再次背对背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也及时支付了赔偿款,解决了当事人李某的燃眉之急,看着双方握手言和,承办法官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3月10日,手术恢复后的李某第一时间来到法院,将一面“法槌定乾坤,公正护天平”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

锦旗虽小,但满载情谊,不仅代表着当事人对法院化解纠纷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院今后工作的勉励和鞭策。下一步,桃源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高质高效办理每一起案件,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和更加务实的举措回应群众关切和期待。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刘益江 伍梦霞

编辑:邱琪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