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你也知道现在做餐饮的都不容易,我自己是亏了很多钱才出来的……”
“我知道,但是我卖了你这么多厨房设备,才收回这么一点货款,我做生意也不容易啊!”
顶着39度高温夏日,在桃源县城的某烧烤店门面前,桃源县人民法院三阳法庭的法官正在努力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2023年左右,吴某与他人合伙经营一家水饺店,因经营不善,水饺店不久后即关门歇业,但购置的2万余元厨房设备,包括抽油烟机、消毒柜、冷柜等还未支付货款,直至2025年,屡次催款无果的厨具店老板陈某将吴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吴某支付以上厨具设备款项共计27000元。经过多番调解,双方均同意由厨具店运走店内设备,另吴某支付厨具店货款10000元。
为确保顺利解决,7月3日下午,吴某与厨具店老板陈某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来到原租赁的门面内,协商付款及设备移除事宜。但现场的情况却让人始料未及,原来,经营水饺店的门面已被房东转租给他人经营烧烤店,且烧烤店老板使用的正是厨具店卖出的设备。
面对这种突发情况,承办法官迅速组织吴某、陈某及烧烤店老板重新协商货款及设备处理问题。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在承办法官提出多种解决方案后,三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即抽油烟机及烟管归吴某所有,吴某支付厨具店货款12000元,其余设备由厨具店折价出售给烧烤店老板,一场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寄语】
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既关乎各方利益的维护,也要注入司法温度。本案的调解,重在保护小商户、个体经营业主的正当权益,也是寻求各方利益平衡的最优解。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李佳霏
编辑:张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