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轮训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但是对基层检察院而言,这项工作就像政治思想工作一样,“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虽然基层院政工部门还是在不懈地努力而为之,但是因为思路、机制、力度等原因,效果很不理想。下面仅从现状、影响及建议三方面来谈谈我们基层检察院对政治轮训的思考。
一、基层检察干警政治轮训的现状
基层院干警通过参加政治轮训,政治素质得到不断增强,但是基层院在推进政治轮训过程中,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没有完整的轮训计划和施教体系,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够。主要表现为没有正确处理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关系,重业务轮训,轻政治轮训,除了完成上级布置的规定工作外,很少主动开展深入细致的政治轮训,往往发现问题才去事后处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对政治轮训没有长期的科学规划,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
二是基层院领导主要以党委组织部门组织的科干班轮训为主,中心组学习往往因为各自业务工作、中心工作的牵扯而趋于形式。且个别院领导满足于自身现有的政治理论水平,而实际上已经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要求,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
三是一般干警除院里组织的各种会议精神传达式的学习外,支部学习蜻蜓点水,各种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应付了事,“不入脑”,很少有系统的政治轮训,个别干警甚至从来就没有参加过真正意义上的政治轮训。
四是在参加上级电视电话、网络培训时,基层院因网络信号不佳、个别授课老师方言较重,办案冲突等因素,达不到预期效果。
二、政治轮训现状带来的影响
上述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困扰了基层院工作开展,给政治轮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是“只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主要表现为个别干警只重业务,不问时事,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知之甚少。比如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虽然组织了多次学习,但有些干部被问及时仍然神情茫然。
二是“和尚撞钟”、“出工不出力”。“四种意识”欠缺,党性观念弱化。主要表现为个别干警在执法司法专业,群众工作,社会沟通等能力上止步不前,得不到提升。
三是“信口开河”、“随性而为”。不能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把自己等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主要表现在个别干警不负责任的发表一些妄议、乱评,政治素养低,执法不规范,办案质量屡现瑕疵。
三、对今后开展政治轮训的几点建议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检察机关的政治轮训工作,我们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制定完备政治轮训计划,严密组织实施,全员参与轮训。政治轮训要实行全覆盖,不留盲区和死角,配合上级院制定出台长远轮训计划,以五年为一轮,循环往复,形成工程体系。基层院要加大政治轮训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使轮训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开展,确保基层检察人员全员参训。通过全员轮训,使基层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大提高,基层检察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重点提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面、严格依法办事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执法办案一线人员适用法律政策、调处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和舆情应对引导的能力。
(二)突出对员额检察官政治轮训,并分层分类施教。根据司改后人员的分类管理要求,要突出员额检察官的政治轮训,先行培训,加强培训,以提高其政治素养,坚定其政治方向。在各类人员的政治轮训中,加入传统文化元素,让传统的思想观念、道德情操发挥潜移默化的影响。在具体课程设计上,考虑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工作性质的共性和差异,针对不同对象,分层分类培训,设置公共必修课程和自主选学课程,提高政治轮训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齐抓共管,做好政治轮训的结合“文章”。着力构建“大政工”格局,将政治轮训与各条线业务轮训、岗位练兵结合起来,化整为零,积少成多,在相对集中政治轮训的基础是,将其分散到业务轮训中。建议把干警政治轮训纳入基层院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轮训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把参与政治轮训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
(四)进一步丰富政治轮训的载体。基层检察人员政治轮训可以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等现代培训方法,鼓励采取实训模式,增加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培训质量。在集中脱产培训的前提下,采取面授教学、视频教学、巡回讲学、送教上门等方式相结合开展轮训。建议多运用新科技,加入网络、微信、微博互动平台,灵活多样,生动活泼,把传统的说教式培训与寓教于乐的各项文化活动载体上的轮训结合起来,使参加轮训的同志有所学、有所得、有所促、有所动,得到系统的整体教育。(作者: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 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