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常德市纪委获悉,武陵纪委监委对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丹阳派出所原所长吴昱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廉洁常德”通报,经查,吴昱霆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吴昱霆作为党员干部、司法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2019年1月8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区委批准,给予吴昱霆开除党籍处分;2019年1月14日,经常德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给予吴昱霆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记者: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