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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通报4起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30 10:25:44
摘要:近日,常德市通报了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查处的4起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典型案件。

近日,常德市通报了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查处的4起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典型案件。

一、安乡县畜牧水产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9月18日,安乡县纪委在暗访督查中发现,常德安乡县畜牧水产局于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2日、3日先后在安乡县长鹰大酒店公款消费4209元、4463元、5048元,无接待公函。该县畜牧水产局时任局长、党总支书记田安平(已退休)、办公室主任毛友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二、鼎城区公安局有关执勤警车违规停放问题。2016年10月4日至6日,鼎城区公安局蔡家岗派出所执勤警车湘J1696警违规停放在武陵区光荣路。蔡家岗派出所所长周军受到禁闭3日处理,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鼎城区公安局分管局领导胡南顺、纪委书记何林海被约谈。

三、桃源县理公港镇兰溪村村主任周美元违规赈酒问题。2016年10月3日,桃源县理公港镇兰溪村村主任周美元在理公港镇墟场家中为自己70岁生日赈酒,设宴15桌,收取亲属以外6人礼金共1300元。周美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四、汉寿县罐头嘴镇张家汊社区主任卜移宽违规赈酒问题。10月5日,汉寿县罐头嘴镇张家汊社区主任卜移宽违规为孙女赈周岁酒。卜移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问题,暴露出我市一些地方和单位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然抓得不到位、执行不坚决,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对纪律和规矩置若罔闻、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级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认真汲取教训,以此为戒,坚决抵制“四风”陋习。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问题的查处力度,扭住不放,一寸不让,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引领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