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实现“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常德武陵区委办和区政府办于端午节前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各类基层工作人员、临聘人员、基层普通党员饮酒行为规定的通知》,严治工作日违规饮酒行为。
《通知》在落实常德市委市政府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规定中,首次将武陵区各村(社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网格员、专职治安巡逻队员、公安辅警、市容监察员、及全区各机关 、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聘请的临时工作人员共六类基层人员纳入规范饮酒行为的适用范围,明确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对其进行管理监督和查处。同时,对全区基层普通党员提出了明确要求,比照《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规定进行管理,使禁令实现了全覆盖。
《通知》下发后,武陵区纪委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要求全区各部门各党委(党组)把贯彻执本通知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基层干部职工及普通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严令全区各单位加强自查纠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上报,严禁隐瞒案件线索,同时通过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举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本通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记者: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