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长沙岳麓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夫妻合谋骗取贷款的案件,被告人高某兰配合其丈夫黄某声(另案处理)于2011年至2016年期间,通过提供虚假的贷款资料,两次向常德市鼎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石门桥信用社(后更名为常德农村商业银行石门桥支行)贷款2300万,而这家银行在半年内已有多名领导和员工因违法放贷被抓。
根据判决书,2015年6月15日,在黄某声的安排下,高某兰通过虚假的《合作协议书》《钢材购销合同》,申请抵押贷款1300万元,该贷款之后被黄某声用于偿还其个人借款。2017年9月6日,在黄某声的安排下,被告人高某兰通过虚假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以承包阳明大道新建工程(二标段)为贷款用途,向石门桥支行申请抵押贷款1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日,上述贷款尚有本息共计882.94万元未归还。
另据检索发现,2016年3月,常德农商银行开业,同时常德市鼎城区农信联社及辖内信用社自行终止,债权债务由常德农商银行承接。2019年11月28日,原常德农商银行营业部经理娄某、原营业部总经理梁某、鼎城区农信联社原主任王某,因3人涉及违法放贷金额4500万元,被判18个月不等。2020年1月23日,时任银行业务管理部经理莫某,因违法放贷320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被判3年半,罚款5万元。案件也均由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