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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关于工伤你不得不知的事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02-27 11:19:04
摘要:在日常的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糟心事,工伤事故的出现是我们最不愿意碰到的一种。但一旦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我们又要怎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究竟哪些情形是属于工伤呢?发生工伤后又应怎样进行维权呢?(一) 工伤的认定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7种: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在日常的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糟心事,工伤事故的出现是我们最不愿意碰到的一种。但一旦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我们又要怎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究竟哪些情形是属于工伤呢?发生工伤后又应怎样进行维权呢?

(一) 工伤的认定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7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3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工伤维权的6个步骤:

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3、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4、 协商赔偿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工伤事故发生后请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让工伤不再“血上加伤”。( 作者系芙蓉律师事务所陈平凡 付丽晶)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