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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从全日制用工变更为非全制用工的形式存在的不可不知风险有哪些?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03-11 15:08:56
摘要:导语自2018年“社保入税”的政府职能调整启动以来,员工社保怎么交、如何降低用工成本、如何降低法律风险,这一话题占据了朋友圈话题排行榜的前三名。尽管企业社保入税推迟,让诸多企业主暂时松了口气,2019年开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又再次强调了“降税减费”,又给企业主打了一针强心剂,但“依法治国”却始终是政府工作的主要方向。如何规范企业用工、最大程度降低企业成本,同时又能够保障员工的利益,企业社保筹划又上了热搜。近期...

导语

自2018年“社保入税”的政府职能调整启动以来,员工社保怎么交、如何降低用工成本、如何降低法律风险,这一话题占据了朋友圈话题排行榜的前三名。尽管企业社保入税推迟,让诸多企业主暂时松了口气,2019年开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又再次强调了“降税减费”,又给企业主打了一针强心剂,但“依法治国”却始终是政府工作的主要方向。如何规范企业用工、最大程度降低企业成本,同时又能够保障员工的利益,企业社保筹划又上了热搜。

近期,有诸多企业客户来咨询我们,在他们收到的社保筹划方案中,有一项是将员工转为小时工,这种方式是否存在任何法律风险?

针对这一个问题,我们进行了如下研究。

解读

1、“小时工”是指什么?

“小时工”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严格来说,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称它为“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

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也授予了非全日制用工较为宽松的规定:

首先,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两种合同形式均为法律所认可。

其次,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第三,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而且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最后,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如果企业要选择非全日制用工,要牢记按如上规定执行哦!

3、企业需要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员工购买社保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中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给予了一些参考。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第十一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因此,企业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员工,企业仅须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员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其他险种,可以由员工自己灵活购买。

案例

结合上述解读,我们再通过两个案例来更深入的了解如何合法、合理的选择适用“非全日制用工”。

案例1

某劳动密集型公司经常采用“临时工”、“小时工”、“兼职工”,每逢寒假、暑假,都会招一批短期的工人,在平时也有做兼职的。

此情形是合法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需要大量的员工完成产品的生产,有的员工本身就是在公司兼职或短期工作,流动性较大,如果公司为其购买社保又停掉,会给公司人力部门带来极大的工作量。因此,兼职或短期工作的员工可以与公司达成非全日制用工的协议,公司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再适当增加商业险,既合法又能够保障员工的权益。但公司必须要熟悉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规定,以免发生违法行为。

案例2

某蔬菜配送公司招了一名洗菜员,签订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但要求该员工每天上下班打卡,工作满8个小时。一段时间后公司要该员工离职。该员工到相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和赔偿工资。

此情形是违法的。该蔬菜配送公司与员工虽然签订了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但按全日制用工形式去管理员工,违反了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法律规定,构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因此,公司的操作是违法的,员工的诉求是合法的。

小贴士

“非全日制用工”作为法定的用工形式之一,本身是合法的,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尤其是需要大量招聘“普工”的企业来说,确实是可行性较强的一种方式,但企业必须遵守相关规定,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同时,企业应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最好加配意外险等商业保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当万一发生风险时,也有保险支撑,减少企业的损失。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启科技合作律师叶赛兰建议:

首先,企业应当从自身主营业务、经营方式等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结合法定的用工形式和业务外包等合作形式,选择最合适自身的用人方式组合,不能一昧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将企业置于风险之中。

其次,企业可以从提升内控管理效率、完善企业业务与合同管理流程,降低企业内耗,降低成本也就意味着增加了收入。

第三,新的个税法明确了“违法避税”的法律责任,相信未来也将同样适用于企业的税筹,因此,企业应了解政府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调整自身年度经营计划、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等,合法地进行纳税规划。

最后,无论是企业、个人,合法、合规是不可抵挡的大潮,合法的收入在合法的纳税规划之后,才真正属于自己。

芙蓉法税专业部门由资深财税教授、税务师、法税律师组成,合法纳税规划,欢迎添加YSLlawyerteam微信号咨询。( 作者系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叶赛兰律师团队)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