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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律师说法】浅析游戏玩法的知识产权保护困境(一)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3-07-19 08:47:10
摘要: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代,电子游戏作为“第九艺术”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增长点。作为新兴的艺术作品形式,电子游戏中的各种元素,如游戏名称、游戏标识、故事情节、人物角色、音乐、美术画面、视频动画、源代码、道具装备、硬件技术方案等涉及到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等多种知识产权,产生了不少知识产权保护的难点,对游戏玩法的保护便是其中的典型。什么是游戏玩法?游戏机制(Game Mec...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代,电子游戏作为“第九艺术”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增长点。作为新兴的艺术作品形式,电子游戏中的各种元素,如游戏名称、游戏标识、故事情节、人物角色、音乐、美术画面、视频动画、源代码、道具装备、硬件技术方案等涉及到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等多种知识产权,产生了不少知识产权保护的难点,对游戏玩法的保护便是其中的典型。

什么是游戏玩法?游戏机制(Game Mechanics)是构成一个电子游戏的基本元素之一,可以理解为游戏的规则;这些基本规则相互搭配,构成了一个模型,决定了玩家和游戏之间如何进行互动,这个互动形式就叫“玩法(Gameplay)”。由于游戏玩法能简单明了地反映一个游戏的“好玩”程度,因而也常被称为“游戏性”。

在侵权频发的游戏产业,因为从业者之间的恶性竞争,抄袭、模仿已然成为获得市场认可的经典游戏成为某些网络游戏开发者眼中的一条“捷径”。在游戏产业的侵权行为中,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抄袭在先游戏的玩法。由于游戏的创意往往就体现在游戏玩法中,抄袭游戏整体创意就体现为对游戏规则、玩法的复制。对于保留全部核心玩法,只在文案、美术等方面——如人物和物品名称、图标等作替换的过于直接的玩法抄袭行为,游戏玩家们会称之为“换皮”。有些游戏即使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换皮”,但定位相同、核心玩法相似,就连营销风格都颇相近,单一类型的游戏趋向于同质化,几乎每款玩起来都让人感觉似曾相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玩家很容易就能辩认出后出的游戏是在“抄袭”,但在先游戏厂商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却颇为困难。

2019年3月,游戏《刀塔自走棋》的开发商巨鸟多多工作室曾发布一篇题为《我们对所有“山寨抄袭”说不!》的微博文章,宣称其拥有《自走棋》游戏的玩法等一系列知识产权,表达了这样一种观点:自走棋玩法系该工作室原创,其他抄袭自走棋玩法的,未经其授权即为抄袭。然而众多游戏玩家对此说辞却未必买账,不少玩家纷纷质疑巨鸟多多工作室并非该玩法的开创者;之后,网民“战三国小嗨犬”表示自己早在2014年就利用《魔兽争霸3》地图编辑器开发出了《战三国》,其玩法和《刀塔自走棋》如出一辙。于是网民们质问:自身就是抄袭者的刀塔自走棋真有资格谈版权吗?

从游戏《自走棋》引发的上述争论中可管窥游戏行业玩法抄袭行为泛滥的乱象,也折射出游戏玩法的知识产权保护困境。

在阐述了游戏玩法的概念及抄袭玩法的现状之后,下文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分析游戏玩法的具体保护方式。(作者:芙蓉律师事务所长沙1号团队)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