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日,芙蓉律师事务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就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最新发展及实务应用进行深度解读,披露制度在法律衔接、适用范围等多维度的突破性进展,同时为法律服务行业指明专业化发展方向。
一、制度迭代:从刑事保护到"刑行衔接"的全链条覆盖
作为我国刑事司法体系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措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自2012年随《刑事诉讼法》修订确立以来,始终以"消除犯罪记录社会烙印"为核心目标。2022年《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已对适用标准、操作流程作出细化规定,而2025年最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突破性将治安违法记录纳入封存范围,明确"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正式形成"刑事犯罪+治安违法"的全口径记录封存体系。
制度核心旨在通过隔绝犯罪记录对未成年人就学、就业、社会生活的负面影响,为其铺设回归社会的"隐形桥梁"。据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分析,此次修法实现了两大关键突破:
年龄界定:严格以"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为标准,确保保护对象精准定位
刑罚门槛:明确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及免予刑事处罚的记录必须封存,同时对"跨年龄犯罪"情形作出特殊规定:若主要犯罪行为发生在未成年阶段,全案记录均应封存
二、实务操作: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制度落地
为确保封存制度切实落地,司法机关已建立标准化操作流程:
(一)多主体协同启动机制
法院端:对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判决生效后同步向检察院、公安机关送达裁判文书与《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相关机关需在3日内完成整体封存
检察院端: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需向被不起诉人及公安机关送达法律文书,公安机关应在3日内完成档案封存
公安机关端:收到通知后需在3日内完成系统标注及档案加密
(二)双轨制封存措施
电子档案:加设专门封存标记,严禁未经法定程序的查询、共享及复用,杜绝数据外流
纸质档案:建立独立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库,严格执行《个人信息保护法》保密要求
(三)审慎的查询例外规则
司法机关或有关单位因办案需要查询时,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列明用途,查询人员需出示公函与身份证明。非司法单位查询前必须签署保密承诺书,违规使用或泄露信息者将被依法追责。
三、制度例外:解除封存的法定情形
尽管制度以"封存为原则",但存在三类法定解除情形:
1、未成年时实施新罪或发现漏罪,数罪并罚后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
2、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法院应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前罪记录
此外,因证据不足宣告无罪的案件,涉罪记录默认封存,但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申请不予封存或解除封存,经法院同意后生效。
四、法律服务新蓝海:专业化代理服务开启盈利新赛道
随着制度完善,律师行业可在以下领域构建专业化服务体系:
(一)刑事犯罪记录封存全流程服务
为未成年人家庭提供封存申请代理,涵盖条件评估、程序解读、权益方案设计
针对应封未封的记录,代理申请检察监督并纠正违规行为
采用"基础套餐+额外服务"收费模式,复杂案件可加收跨省协调等费用
(二)治安违法记录封存新兴业务
伴随《治安管理处罚法》元旦生效,法律服务可延伸至:
为未成年人及成年人提供治安处罚封存申请代理
对尚未生效的治安处罚案件,可主张"有利溯及"原则,申请提前封存记录
针对用人单位、教育机构等特殊主体,提供犯罪记录合规查询专项服务
该制度的完善不仅彰显我国司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理念,更为构建"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司法体系奠定坚实基础。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正式施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的全方位封存保护将成为现实,助力更多涉罪未成年人抹去过去的阴影,重新拥抱社会。
来源:芙蓉律师事务所
作者:胡刘丹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