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晚,桃源交警大队漳江中队在酒驾夜查行动中,连续查获两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当晚,漳江中队民警在城区桃坊路段设卡检查酒驾车辆,18时56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湘J7B**的轻型货车试图闯关,被交警拦停要求驾驶人接受检查,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显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6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经民警调查,驾驶人郑某,桃源县泥窝潭乡人,其驾驶证型号为C3,而其驾驶的轻型货车需要C1驾驶证,郑某驾驶该车与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随后又有一辆车牌号为湘J58**的小型汽车驾驶人宫某在接受民警检查时,血液中酒驾含量达46mg/100ml,系饮酒驾驶。
执勤民警对郑某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驾驶与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罚款2500元的处罚;宫某因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庄惠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