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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斑马线前不减速 撞完小车撞飞行人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2-04-01 09:39:10
摘要:3月30日,在常德市城区武陵大道西园路口,一辆小车经过斑马线未减速径直撞向前面礼让行人的小车,随即又将正在斑马线上面的行人撞倒,事故造成两车受损,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所幸行人只是轻伤,并无大碍。公共场所监控视频显示,在常德市城区武陵大道西园路口路段,一名背着书包的学生正在该处人行横道由西向东步行横过斑马线,彭某驾驶一辆牌号为湘JB2***的小车沿武陵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该处停车礼让行人,朱某驾驶一辆牌号为湘...

3月30日,在常德市城区武陵大道西园路口,一辆小车经过斑马线未减速径直撞向前面礼让行人的小车,随即又将正在斑马线上面的行人撞倒,事故造成两车受损,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所幸行人只是轻伤,并无大碍。


公共场所监控视频显示,在常德市城区武陵大道西园路口路段,一名背着书包的学生正在该处人行横道由西向东步行横过斑马线,彭某驾驶一辆牌号为湘JB2***的小车沿武陵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该处停车礼让行人,朱某驾驶一辆牌号为湘J58***的小车同向行驶至该处未减速,导致两车相撞,随后又将正在经过人行横道斑马线的学生撞飞,所幸被撞学生无生命危险。事故发生后,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和现场勘查后认定,朱某驾驶机动车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及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是形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彭某、周某无违法行为,不负事故责任。

目前,受伤学生周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无生命危险。民警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朱某驾驶机动车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300元的处罚。(通讯员:刘小满 苏莹)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