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这个东西不能这样运,很危险的。”9月15日,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在常德市城区柳叶大道长庚路口查获一辆违法载货超长的货车。
早上8时01分,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常德市城区柳叶大道长庚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湘JNU899的载货小货车承载货物超出规定,存在安全隐患。民警立即上前将这辆超长的货车拦下。经查,驾驶人叫陈某,货车上四周都堆满杂物和钢管,钢管的长度已超出货车车厢,十分危险。民警现场对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明确指出了货车超长存在的安全隐患。面对民警的教育,驾驶人陈某意识到了自身违法的严重性。
民警现场要求驾驶人陈某将超长的货物进行转运后,现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对驾驶人陈某“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常德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装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2、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刘小满 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