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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路口闯红灯两车相撞无人员受伤,安全带立大功!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4-10-22 15:17:44
摘要:10月18日,在常德市城区滨湖路与丹溪路交汇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黑色小车闯红灯,撞上路口正常行驶的白色越野车,造成两车受损,所幸事故双方驾驶人都系了安全带,无人员受伤。路口公共视频监控显示,当天下午16时21分,在常德市城区滨湖路与丹溪路交汇处,一辆牌号为湘JA***7的黑色小车沿滨湖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丹溪路交汇处时闯红灯,撞上沿丹溪路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的白色越野车。据了解,黑色小车驾驶人何某自己反映,当时...

10月18日,在常德市城区滨湖路与丹溪路交汇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黑色小车闯红灯,撞上路口正常行驶的白色越野车,造成两车受损,所幸事故双方驾驶人都系了安全带,无人员受伤。




路口公共视频监控显示,当天下午16时21分,在常德市城区滨湖路与丹溪路交汇处,一辆牌号为湘JA***7的黑色小车沿滨湖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丹溪路交汇处时闯红灯,撞上沿丹溪路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的白色越野车。据了解,黑色小车驾驶人何某自己反映,当时他驾车经过路口时并没有注意交通信号灯,就直接“冲过去”了,因躲闪不及和郝某驾驶正常行驶的白色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白色越野车发动机舱盖、前保险杠、右大灯,黑色小车左大灯、左前保险杠、左前车门等多处受伤。所幸事故双方车辆除驾驶人外无乘客,双方驾驶人均系了安全带,无人员受伤情况。

事故发生后,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和调阅事发现场监控认定,黑色小车驾驶人何某闯红灯,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白色小车驾驶人某无其他违法行为,不负事故责任。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对黑色小车驾驶人何某“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过路口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同时,正确系好安全带,还可以在关键时间救你一命。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刘小满 苏莹

编辑:易赛楠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