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常德市职业学(院)校学生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等职业学校,相关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职业学(院)校专业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展示职业教育办学成果和学生风
采,营造崇技尚能的良好氛围,同时选拔全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选手,经研究,定于3月中旬举办全
市职业学(院)校学生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竞赛由市教育局举办,市教科院协办,各赛点学校具体承办。项目赛点由各职业学校填写《2017年常德市职业学(院)校学生技能竞赛赛点申请表》(附件1),于2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职成科申报,经审核后确定。
二、竞赛项目及规程
(一)竞赛项目:本次竞赛设信息技术、加工制造技术、财经商贸、交通运输、文化艺术、旅游服务6个专业大类共22个赛项。竞赛以个人或小组形式参赛,内容一般包含理论和实操比赛两部分,理论部分包括专业理论、操作规范、职业道德等。
(二)竞赛规程参照《2016年湖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规程》,部分省赛中未公布的竞赛规程在常德教育网和常德教育科研网上公布。
三、选手报名
(一)参赛范围:参赛选手必须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2017年全日制在籍学生(含高职、高专及本科院校中职部、五年制大专中职阶段学生)。
(二)代表团组织方式:县市区学校以县市区为单位组团,市直职业学校、相关职业院校以学(院)校为单位组团,并按竞赛专业大类组队。
(三)代表团报名:团长1名,联络员1名,各专业大类报领队1名,各赛项限报人数分别见附件3。
四、竞赛安排
(一)每个项目竞赛的具体时间、赛点及设备等信息在竞赛组织工作方案和赛点工作方案中另行通知。
(二)各代表团参赛选手和相关人员的食宿由赛点学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竞赛费用由市教育局从专项经费中统一安排。
五、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立
1.团体奖:按代表团竞赛成绩设团体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个人奖:按竞赛项目选手设一、二、三等奖和教师指导奖,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
3.组织奖:根据各代表团选手选拔、报名组织参赛情况确定。
(二)奖励办法
1.对在竞赛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全市通报表彰。
2.每个项目的优秀选手组队代表常德市参加湖南省2017年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
3.对获奖选手及指导教师分别颁发获奖证书。
六、几点要求
1.希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高度重视技能竞赛,认真组织学生加强专业技能训练,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竞赛。
2.报名资料:《2017年常德市职业学(院)校学生技能竞赛代表团报名表》(附件2)、《2017年常德市职业学(院)校学生技能竞赛参赛选手统计表》(附件3)、《2017年常德市职业学(院)校学生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汇总表》(附件4)。
3.报名时间:各代表团于2月20日前将报名资料报送至常德市教育局职成科。
联系人:艾玲 邮箱:503567227@qq.com 联系电话:7719160
常德市教育局
2017年2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