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记者一篇《银行失信,奈何为之?——常德农商银行被质疑演绎现实版“老赖”》http://www.fzzkxw.com/fzzb/4186.shtml,报道了“东永海鲜酒楼”老板--常德东永公司总经理李振华的12年维权之路。
东永公司总经理李振华捧着一块2007年由常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常德餐饮名店”的牌匾在荒废了的酒楼留影 记者刘玺东/摄
2005年12月,东永公司报价1398万元参加了常德农商行组织的“金友大厦”产权竞买,并按常德农商行的要求在该行活期存款400万元。
2010年7月19日,常德农商行给东永公司出具《回复》,认定东永公司1398万元“报价有效”,明确承诺:“接受东永公司购买金友大厦整体房屋”。
2011年,东永公司按照常德农商行通知要求,将旗下经营业绩很好、地处“金友大厦”的“东永海鲜酒楼”暂时停止营业,并做好了接受房产并及时继续营业的准备,同时将价值数百万元的酒楼设备、设施、装修留置在金友大厦。
2012年,东永公司手持《回复》找常德农商行协商过户金友大厦;常德农商行借口房价上涨,不承认《回复》,违背承诺,拒绝过户。
2013年,走投无路的李振华将常德农商行告上法庭,此案经过常德市武陵区法院一审、常德市中级法院二审,法院判决:东永公司与常德农商行1398万元买卖金友大厦的合同成立;常德农商行均以败诉告终。
李振华告诉记者, 两级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他要求常德农商行履行法院判决,常德农商行董事长陆化不屑一顾,竟“理直气壮”地说:常德农商行肯定不会按照法院的终审判决办……政府持有常德农商行百分之三十多的股份!言下之意不言而喻:你东永公司敢和政府过意不去?
鉴于常德农商行不讲信用、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登载常德农商行有1条警示信用信息和3条提示信用信息,应当被依法纳入“失信黑名单”等事实,东永公司向有关机关举报了常德农商行。
2016年2月25日,常德银监局对常德农商行因“2013、2014年度为股东送股增加实收资本未及时报批”作出了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书
2017年2月22日,常德银监局对常德农商行因“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押物”作出了罚款30万元的处罚决定书
2017年2月28日,常德银监局对常德农商行因“下辖机构未经批准终止营业”作出了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决定书
2017年3月17日,常德银监局对常德农商行因“员工行为排查不彻底”作出了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书
2017年9月7日常德银监局作出《信访事项受理通知书》——受理东永公司“因业务违规将常德农商行纳入失信黑名单”信访诉求事项,受理期限最长为90天。为此,记者发表了第二篇《常德银监受理“将常德农商银行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信访诉求》http://www.fzzkxw.com/fzzb/4187.shtml的报道。
李振华以为常德银监局将对举报作出明确结论,不料常德银监局置《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有1条以上警示信用信息或3条以上提示信用信息的企业应列入失信黑名单”、第十四条“对企业失信行为的认定,应由最初对企业失信行为作出决定的部门提出失信行为认定建议”等明文规定于不顾,不履行应尽的法定职责,不仅一直未对常德农商行是否列入失信黑名单作出结论,而且还“踢皮球”式地建议东永公司“向常德信用主管部门进行对接”。
2017年12月4日东永公司起诉常德银监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武陵区法院当天受理了东永公司的起诉。
一起简单的买卖纠纷,长达12年之久,一波三折,悬而未决,竟然引发一场“民告官”的官司,必将吸引诸多受众的围观!
记者将继续关注事态进展,报道李振华的维权之路。(记者: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