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灌溪法庭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助力企业良性发展。
2020年3月,甲公司将某工程项目发包给乙公司,在工程完工后,双方对案涉工程的多项费用、完工期限、工程质量均有争议。由于工程款项一直未结清,近期,乙公司有意将甲公司起诉至法院。灌溪法庭在了解到该纠纷情况后,考虑到该案涉及到民营企业发展,便联合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灌溪司法所等部门,对该纠纷共同进行处理。
与甲公司负责人沟通后,承办法官了解到甲公司未结清工程款是认为乙公司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造成了损失。考虑到甲公司事出有因以及双方多次合作且之后还有合作可能,于是法官一边与乙公司说明情况,一边继续与甲公司沟通,从案件事实、巩固双方合作基础、后续开展相关业务、考虑诉讼成本等角度出发,劝解双方互谅互让,不断弥合双方裂隙。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灌溪司法所等部门聚焦分歧点,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沟通。最终,在多方合力下,双方均作出一定让步,互相体谅对方经营不易,达成和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协议达成后,甲公司以分期还款的方式偿还了债务,双方重归于好。
灌溪法庭始终以建设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导向,持续优化涉企案件诉前调解工作模式,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注入强心针。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覃纪铭
编辑:易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