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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律师说法】刑事辩护的37天,救援的黄金期间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3-03-20 17:32:44
摘要: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前最长有37天时间,即刑事拘留最长30天加提请批准逮捕最长7天。辩护人认为,该37天是刑事辩护的黄金37天,这37天将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命运,但是很多当事人家属认为在这个阶段聘请律师毫无作用,导致很多案件错过了最佳的处理时间,不得不让人扼腕叹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作为辩护人,在包括黄金37天在内的整个侦查环节,辩护人主要可以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1、会见。会见权是律...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前最长有37天时间,即刑事拘留最长30天加提请批准逮捕最长7天。辩护人认为,该37天是刑事辩护的黄金37天,这37天将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命运,但是很多当事人家属认为在这个阶段聘请律师毫无作用,导致很多案件错过了最佳的处理时间,不得不让人扼腕叹息。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作为辩护人,在包括黄金37天在内的整个侦查环节,辩护人主要可以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会见。会见权是律师的核心权利之一。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往往与外界联系不畅,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而又因为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往往会作出对自己不利的供述,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有一起案件当中,有一位当事人被指控犯盗窃罪,但是当事人本人一开始陈述自己没有实施盗窃行为。某日,侦查人员将该当事人与其他两位同案犯从看守所带到公安局,当着该当事人的面,释放了另外两位犯罪嫌疑人,并且告知该当事人:“他们两人认罪态度好,办了取保候审手续。你认罪态度不好,等会再送回看守所。”该当事人思家心切,为了能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当天在侦查机关接受讯问,并且自认实施了盗窃行为。该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判决该当事人构成盗窃罪,且因为数额巨大,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实刑)。事后才发现,侦查机关之所以当天将该当事人从看守所带出,是因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该当事人不予批捕。试想,如果有律师在此期间会见了该当事人,他还会因思家心切而不顾事实“自认”实施了犯罪行为吗?那他还会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吗?


2、取证。侦查阶段所说的取证,一般是指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等证据。律师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依据,会及时向侦查机关反映。不过,前述的情况比较罕见,一般情况下,律师在会见时,会重点会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介绍所涉罪名的法律知识,并且告知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犯罪嫌疑人众多权利当中,重中之重是“仔细阅读讯问笔录、提出异议并修改的权利”并且一定要确保自己的辩解被记录在笔录中,千万不要没仔细看笔录就签字,也不要认为意思差不多就不修改!法律的问题,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在没有刑讯逼供存在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自己签名确认的笔录内容就是一份证据,很难被推翻,其辩解几乎不可能被法院采纳。

3、与办案机关及时、合法、有效沟通。在这一阶段,律师作为辩护人,可以及时与办案单位沟通,提出法律意见,这也有利于案件的处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这一阶段,辩护人可以向办案单位了解罪名;可以审查案件管辖是否合法,提交《管辖权异议书》;可以审查是否存在违法立案,确定是否递交《提请立案监督申请书》;如侦查人员违法取证,辩护人可以代为提出控告申诉,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辩护人同样可以在此阶段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批捕意见书》等。另外,在批准逮捕后,可以出具《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书》。

4、辩护人也可以提供其他其他法律帮助,主要体现在有受害人的案件当中,及时参与、指导与受害人达成谅解,以便达成《谅解协议》等方面。

如果您身边的亲戚朋友不幸涉嫌刑事犯罪,现阶段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一定要告诉他委托律师的重要性,并在第一时间聘请律师介入,把握黄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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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芙蓉律师事务所长沙1号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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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玺东